关于做好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3     浏览次数:2

        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为持续推进江苏“平安交通”建设,提升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能力,省厅开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星火云课堂”线上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现已上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通过江苏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申领,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
        二、继续教育方式
        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免费培训方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安管人员可登陆“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星火云课堂”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后可按年度下载继续教育证明。
        三、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安管人员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每年度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继续教育,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续时继续教育应不少于36学时,持多证的安管人员需按照相应领域和岗位的分别参加课程学习。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至辖区各施工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好企业所属安管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持证人员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切实提升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建管处:025-52853224
        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星火云课堂”平台):赵凌燕  025-68965607
        学习平台技术服务保障电话:4008371880 010-61593415 010-6159341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
2025年8月13日